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企业,各辅导机构:
2018年我省积极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工作,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培训,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,组织实施运行等环节,一批企业已基本符合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》国家标准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的要求。根据省知识产权局、省国资委、省中小企业局《关于在全省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的通知》(陕知发〔2018〕16号)文件精神,现将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验收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验收组织
验收工作由陕西省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(以下简称“领导小组办公室”)。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验收组,指定验收组组长,具体负责验收工作。验收组成员由经过相关培训或具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。
二、验收程序
(一)提出验收申请
满足以下条件的贯标企业可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验收申请:
1.建立了符合《规范》要求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;
2.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运行三个月以上;
3.进行了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,并且能够为现场审核提供充分的运行证据。
(二)递交验收材料
贯标企业提出验收申请时应提交以下纸件材料一份及电子件:
1.陕西省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验收工作申请表(见附件1)。
2.上述申请表要求提交的各项资料。
(三)受理验收申请
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企业贯标验收申请后,指定验收组对材料进行审查,在1个月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,并发送《受理通知书》(见附件2)。同意受理的,说明现场审核时间和准备工作要求;不同意受理的,说明不受理的理由。
三、验收实施
验收组对贯标企业进行现场审核时,汇总、分析所有审核发现的基础上,对受审核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符合性、有效性做出评价,形成《验收报告》。通过验收的,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企业发放《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单位》证书。
四、其他事项
符合验收条件的请于2019年3月15日之前提交验收申请。
准备申请第三方认证的,不必提交验收申请。请于2019年3月15日之前向认证机构提交认证申请,并将认证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或电子件留存备查。
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
2018年12月26日